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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者:许阿姨
我已经62岁了,早年丈夫就去世了,几年前找了个挺合适的人结婚,孩子们也同意。我们还特别签订了《婚前协议书》,约定:“在男方的一套私产住房里居住,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如果男方先去世,女方继续居住,但无权转让给他人,待女方去世后由男方的子女继承。”我们一起生活的过程中,感情一直挺好。可是,今年年初,我才得知,这个老伴儿私自把房卖了。卖房的钱已经给了他儿子,新房主上门来要我们搬家,我当时特别气愤,双方发生了争执,这个老伴儿就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法院调解,我们双方同意离婚,最终对方一次性给我6万元帮助金。婚姻结束了,我心里却一直不能平静,老了老了,还来了一次离婚,是房子惹的祸,还是我们感情本来就不牢固?
分析:
目前独身老人再婚现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老年人再婚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老人再婚有很多复杂的问题,住房、医疗、救助、临终服务等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最为关键的,就是财产问题。老人需要家的温暖,可常常会因为财产、遗产的争议影响家庭团结、和睦。
建议:
如何使老年人通过再婚获得幸福的晚年呢?我个人认为首先要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征得子女支持,而且是发自内心的支持。往往子女们就是因为老人的财产而有后顾之忧,所以,总想办法干涉。老年人再婚前应对财产作出合理、合法的安排,以防止双方子女间出现不必要的矛盾以及其他纠纷。老年人再婚后要使生活美满,首先要建立良好的关系,双方应以诚相待,坚定信念,所以,也提醒老年人再婚时不要太仓促。而且,财产约定是非常重要的,以此来避免双方子女因财产权限上的模糊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这位老人因为提前做了财产约定,所以最后还是为自己争得了法律的保护,财产约定的做法也极大限度地保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天津市妇联权益部
维权志愿者杨庆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