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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吴亚东刘百军
有专家认为,民间反扒可以理解为公民自发参与社会管理,因此必须合法有序。然而,由于民间反扒组织从诞生之初就面临身份和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近年来活动已趋于低潮,有些地方的民间反扒组织甚至已遭解散。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厦门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日前却高调“扩招”,吸收进第五批179名志愿者。
福建省厦门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成立于2005年12月,截至目前总人数已达512人;6年来共出勤32000多人次,计10万多小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1300多名扒窃违法犯罪嫌疑人。
“对于扒手来讲,义务反扒志愿者既是扭送者,又是证人,主体合法,证据有效,对警方打击扒窃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可以说义务反扒志愿者已成为群防群治的一支生力军。”厦门市公安局水陆交通分局副局长郭清松说。
厦门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属挂靠在团市委下面的民间组织,经民政局合法登记。但反扒志愿者毕竟属于自发性的群众组织,不具有执法权,所以警方要求志愿者的所有反扒行动均应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进行,严禁使用防卫器材,严禁擅自动手翻查嫌疑人的口袋及随身携带的包物。
水陆交通分局局长陈瑞芬介绍,厦门反扒志愿者始终置于警方的组织、管理、培训、指导之下,并加强他们专业技能训练和法律证据意识,志愿者每次行动均由民警带领,确保其依法反扒。正因为有了这些严格的要求,厦门的民间反扒才始终没有突破法律的边界。
厦门义务反扒志愿者的挑选程序十分严格。公交派出所所长许振东介绍说:“招收志愿者时,有违法犯罪前科的坚决不以吸纳。此外,还要对通过筛选的人进行法律知识和反扒常识的培训。”
此外,大队成立之初就制定了一套规章制度,队内设有大队长、中队长、指导员等,分工十分明确。最让人称道的,是大队设立了一个由7人组成的机构,其中有5人是中共党员,分布在各个中队,被队员们习惯称为“纪检组”,其职责是检查队员是否遵纪守法,有无违反大队章程、行为规范等;负责受理涉及队员的各类举报,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
“纪检组”负责人李文来介绍说,组员们经常随队行动实时监督,这样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就能及时发现,先给他“拉拉袖子”,也就是警示一下;如果不改就由“纪检组”提出处理意见,大队部通过后报水陆交通分局处理。截至目前已处理3人,全部被清理出志愿者队伍。
今年来,随着警方打击扒窃力度不断加大,扒窃案件持续下降,厦门市公安局水陆交通分局正积极指导反扒志愿者的工作由打击向防范拓展,要求志愿者广泛开展反扒防范宣传。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大队长吴永亮也认为,“零发案”是最好的成绩,不要等偷了再来抓。如果看到可疑的人或者熟悉的“老扒”就盯住他,让他无从下手,这就是防范的效果;如果在公交站台等地方多一些宣传,比如发现背包放在后面的人,提醒他把包调到前面来,就能降低失窃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