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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小女孩儿被宣布死亡,对于道德的讨论也被推向高潮。
每个人都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他人,但如果换位思考,当我们是“路过者”,未必会作出相反的选择。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在讨论这一事件时,便将这种现象称之为“两难志愿者”。
笔者从来不愿意进行道德的审判,因为在一个多元社会里,每个公民都可以有自己的主观判断和道德准则。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对他人说三道四是容易的,但这样做无助于解决问题,反会激化社会矛盾。笔者也不赞成媒体“审判”路过者,因为面对摄像镜头,他们也是无辜者。笔者更反对制定所谓的见死不救罪,因为这是把每个人的义务扩大化,从而使每个人随时都可能掉进法律的陷阱之中。
法律是一种刚性的约束,在个人现有权利尚未得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不应再设法增加每个公民的义务。我们能做,是要督促公权力机关强化社会管理责任,为我们看好马路,看好大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平平安安地去上班,安安生生地过日子。小悦悦这一事件与其说是公民的冷漠所导致,不如说是我们的交通设施不足所造成。小孩子在马路上玩耍,居然没有交通警察加以阻拦;满是监控电子设备,但却没有及时发现交通肇事案件。正是这种低水平的社会管理,才酿成了这一社会公共事件。面对交通肇事的受害者,我们当然希望每个人都能伸出援助之手,在第一时间帮助他人,可是,如果必须为此付出巨大的成本,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强人所难。
说到底,这不是一个道德的问题,或者说不完全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关于社会公共产品供给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呵护自己的权利,害怕受到伤害,但与此同时,我们每个人都希望他人能在关键时刻释放爱心,帮助自己渡过难关。恰恰是这种独特的思维方式,才导致我们陷入道德的螺旋之中,每个人都希望别人向上,可是,整个社会却在不断地向下沉沦。
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例如摄像头,从而使我们每个人都放下那颗悬着的心,可以毫无戒备地走上街头,也可以毫无顾虑地回到家中。这样做或许会牺牲公民的部分隐私,也可能会增加我们的税收负担,但这是我们所必须承受的代价,因为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安全感。
广东省发起有关社会公德的讨论,虽然郑重其事,但更多的是一种形式主义。部分学校的领导鼓励学生见义勇为,救死扶伤,这实际上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当今社会的复杂性就在于,我们无法凭借个人提供的证据去判断权利和义务,我们也不能根据个人的情感处理复杂的法律案件。证据取得依靠执法机关,如果执法人员尸位素餐,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遭受无妄之灾。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这才是我们应该讨论的主题。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