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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生於明玮记者江跃中)上海一家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杨某,涉嫌骗取电信公司赠送的三星i909型移动电话机32部、酷派N930型移动电话机300部,价值人民币159万余元。近日,黄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合同诈骗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1月,被告人杨某在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外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手中掌握的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虚构其代为该公司申请办理天翼乐享套餐的事实,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天翼乐享3G零首付赠送指定终端的话费套餐协议,将与本案完全无关的陌生人王某填写在了公司联系人一栏中,并在协议上盖上其私刻的“东方海外公司”公章,骗取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赠送的三星i909型移动电话机32部、酷派N930型移动电话机300部。
据了解,由于当初签订的合约上写明的是赠送500部手机,为了尽快拿到剩余的168部手机,并消除电信公司对其公司联系人王某总是不露面的疑虑,杨某唆使其妻子假装王某的助理,催促电信公司将剩余的168部手机尽快落实赠送。但事后电信公司仍未发放,杨再次要求妻子出面时,被断然拒绝。
嗣后,杨某将上述332部移动电话机和SIM卡450张用于抵债或出售给他人,并将所得销售款全部用于个人抵债。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被告人不具有法定的减轻、从轻处罚情节,而且在案发以后没有退赃行为,使被害单位的损失没有得到弥补。公诉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12年以上14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