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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王先生:听说政府对百岁老人每个月发放营养补助费,请问标准是多少?如何申请?
天津市老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使百岁老人更加安心舒适地享受晚年生活,本市从1999年起,对全市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营养补助费100元,从2001年10月起提高至每月200元。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各区县对具体的补助金额又有所调整。
部分区县目前补助金额:河西区从今年10月起,由原来的400元上调至600元;和平区由今年4月份起,由原来的400元上调为每月500元;南开区从今年起由800元上调至1000元;河北区从2010年1月起,由原来的200元上调至400元;河东区200元;红桥区300元;北辰区200元;东丽区从今年1月份,由原来的400元上调至1000元;西青区从2008年1月起,由200元上调至1000元;津南区从今年1月份起,由原来的400元上调至800元;蓟县从2010年1月起,由原来的300元上调至400元;武清区200元;静海县200元;宝坻区200元;宁河县200元;大港从今年7月起,由原来的400元上调至1000元;塘沽400元。
百岁老人申请营养补助费,需要携带百岁老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领取一张营养补助费申请表格。先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核实,最后由户口所在区的老龄委审批。申请需提前一个月。如果没有提前申请,补助将根据审批成功的月份安排发放。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