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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0月25日讯 10月20日,江西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推进会在南昌召开,11个设区市林业局分管局长,9个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资质的设区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主任,崇义县、婺源县、南丰县、安福县以及29个林地规划工作缓慢县(市、区)单位的林业局长,省林业规划院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共120人参加。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督促县级林地利用规划和全省林地“一张图”建设落后县、市(区)加快工作进度。
会议指出,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启动以来,在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华东院的精心指导下,省林业厅强力推动,大部分县、市(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与国家林业局总体要求相比,部分县、市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主体不明确,工作经费得不到落实,工作进度整体滞后。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县级林地规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二要加强领导,确保编制工作落实到位。各设区市林业局要充分发挥督促协调作用,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编制单位,积极协调开发区和风景名胜区等单位纳入规划体系。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抓紧时间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充分发挥县级人民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尽快落实规划编制经费,与相应编制单位签订协议,抽调技术骨干做好规划配合工作。三要加快进度,确保林地“一张图”建设全力推进。各县(市、区)要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数据、落实场地、调配设备,抽调组织熟悉计算机人员和森林资源调查人员开展挂库和落界工作。四要加强协调,确保规划成果质量。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和规划技术人员的沟通协调;规划技术人员之间要加强文本编制和“一张图”建设工作的沟通协调。五要加强督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市、县(区)必须于每月15日和30日向省林业厅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针对县级林地规划进展缓慢的县(市、区)提出四条举措:一是以省政府名义下文通报工作进度落后的县(市、区);二是省林业厅约谈工作进度落后的县(市、区)分管领导;三是暂停对工作进度落后的县(市、区)林地征占用林地审批;四是对未按要求承担县级规划编制任务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进行资质降级。
会上通报了全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进展情况,观看了林地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演示,县级林地规划试点县崇义县、婺源县,进展较快的南丰县、安福县,以及上饶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做了典型发言。 (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