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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凑钱办婚礼,男子张某在闹市区公然抢夺女司机,昨天,红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改作案时的嚣张,法庭上的张某看起来很“规矩”。
张某生于1988年,天津市宝坻区人,中专毕业后,在北辰区一家电子公司工作。今年3月至6月,他先后五次在辰昌路与佳宁道交口作案,其中,6月份作案四起。被害人均为独自一人开车的女司机,她们的包有的放在副驾驶位置,有的放在后排座位上。多数被抢女司机的车门没有落锁,还有一些女司机车窗开得太大。张某抢包都选在路口绿灯或红灯开启、车子缓慢启动或停下时下手,作案时突然拉开车门或将手伸进车窗,抢了包就跑。
被害人陈女士说,当时她正在等红灯,从后面徒步走来一个陌生男子,拉开门,抢走了她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包,然后跑向附近的佳荣里小区。“我驾车追到小区门口,就看不见人了。”被害人朱女士则说,被抢后她曾下车追赶,但因为车子还停在要道口,她只追了一二十米,就放弃了。“包里的钱丢了就算了,被抢的那个包,是我从香港买回来的名品,价格不菲啊!”
张某说,抢包后他会立即翻看,现金和手机留下,其他物品包括银行卡、包等都随手扔掉,有的扔在小区楼群里,有的扔在马路上。接到受害人报案后,警方进行了布控。6月30日,张某在第五次作案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昨天在法庭上,张某承认了全部指控,且不做辩解,只说自己家里穷,为了结婚一时糊涂铸成大错,现在很后悔,希望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公诉人称,张某作案价值共计9000余元,接近“数额巨大”,而且在一个月内后先后四次作案,属于应该从重的情节,鉴于他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主动交代警方尚不掌握的案情,因此建议法院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从轻判罚。此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女性单独开车车门一定要锁
针对此案,法官提醒女司机,一个人开车出行的时候,一定要养成上车落锁的习惯,车窗不要摇得太低,上车前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注意可疑的尾随之人。万一被抢,不要惊慌,要尽可能记住作案人的长相穿着,以便事后辨认,还要在第一时间报警。
对话张某
抢包只为办婚礼
得让媳妇有面子
三年前,张某与一名女同事相恋,两人决定2012年结婚。“我在老家有一套房子,但我和媳妇都在市区上班,婚后还是要在这边住,房价这么高,要在市区买房想都不敢想。”张某说,“但是起码得说得过去,同事们结婚都办了隆重的婚礼,我不能让媳妇在别人面前没面子。”
“上班后,我自己攒了二三万块钱,可距离办婚礼所需还差几万元,我一时糊涂就想到了抢。”张某说,起初作案时他也挺害怕的,但利令智昏,金钱的诱惑最终让他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