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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阳光心态面对人生
——提高现代公民道德水准系列谈之一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金文蓉
近日,“公务员打骂亲生父母”的报道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愤怒、谴责、质疑,在各种感性的声音沉淀下来之后,我们更应该对事件进行理性的反思。这不仅是某个人、某个家庭的“丑闻”,更是提醒我们每个人躬身自照的一面镜子。
诚然,在现代社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竞争加剧,各种外界压力增大,人非圣贤,作为普通人,我们难免会产生心烦意乱、委屈气愤、悲观失望等一些负面情绪。但如果任由负面情绪冲破理智的缰绳,甚至将亲人作为发泄对象,暴力相向,这不仅不智,更是失德。
有道德,故人之所以为人。梭伦明确告诉我们:幸福不是单纯的物质生活领域的幸福感,还需要与社会道德伦理要求相符合。道德的根本,是自制力和克己心,是为了维护我们的幸福而逐渐约定俗成的一些行为规范。中国传统道德讲究自律、节制、有序。一个有道德的人,首先就要学会以理性控制欲望,己所不欲,勿施予人。如同我们都讨厌他人的欺骗、暴力、贪婪、妒忌、懒惰、无礼,所以我们首先应以自己的行动向不道德行为“sayno”。
道德是一种力量。如同阳光可以驱散阴霾,道德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提升我们的境界,消解现代社会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变化带来的压力。对个人来讲,它帮助我们培养一种积极、向上、宽容的健康心理状态。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它赋予我们勇气;当我们被人误解和伤害时,它带来安慰;当我们遭遇失败和打击时,令我们重拾信心和力量。只有以阳光心态面对人生,我们才能收获内心的喜悦、宁静和幸福。
孔子提倡“仁者爱人”。道德的最大秘密就是爱。爱有着极大的鼓舞力量,是一切道德行为的重要前提。孙影、丛飞、郭春园、刁利红、臧金贵……还有数以十万计的义工,深圳从来不缺少慷慨奉献爱心的人。“助人者最乐行善者最美” ,深圳人深深懂得在行善中展示道德和人性之美,追求心灵的快乐与满足。当我们每个人都学会爱,从爱身边最亲近的人做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阳光心态面对人生、以辛勤劳动创造生活、以感恩情怀融入社会”,深圳就定能成为一座道德光芒比阳光还要灿烂的幸福之城。
“养成他们有耐劳作的体力,纯洁高尚的道德,广博自由能容纳新潮流的精神,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不被淹没的力量。”重温鲁迅先生这席话,我们一起共勉,一同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