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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天津北方网讯:我在团购网站“F团”购买了“韩丽轩自助烤肉券”,多次预订都发现该烤肉店客人非常多,排不上座位。该券有效期是截止到2011年8月30日。其网站首页上明显处标注一个承诺:正品保障、先行赔付、过期可退。有效期过后,我拨打“F团”客服热线,却被告知不能退款,对方说在售卖网页中标注了“请在有效期内进行消费,团购券过期无效”。我查询了其在全国315座城市分站的几千个销售商品网页,发现每个销售商品的网页介绍中,在标注“过期可退”的同时,也标注“请在有效期内进行消费,团购券过期无效”。不知道“F团”团购网站到底想让消费者依据哪一条?读者王先生
附记
根据读者的反映,记者点击查看了“F团”团购网站,确认该团购网站在明显处标注“过期可退”,却又在商品页面标注“请在有效期内进行消费,团购券过期无效”的情况属实。记者随即拨打“F团”客服热线,向客服人员说明此情况,客服人员询问了反映人的订单号,表示会尽快与反映人联系处理此事。当天客服人员回复记者,已和反映人达成协议,反映人手中共8张过期的烤肉券,将被退换成同等价值的该网站虚拟现金“F币”,1元“F币”可相当于1元钱用于在该网站消费,没有有效期。反映人对此解决结果表示接受,但同时表示,“F团”团购网站应站在商业信誉的高度来看待其在网页上的承诺,标注不能自相矛盾,随意忽悠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