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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年来,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法院刑庭一直把缓刑回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做好缓刑犯回访工作,预防缓刑人员重新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鹤山法院刑庭法官对一批判处缓刑的人员进行了回访,并会见了部分缓刑人员的家属,走访了部分群众,了解到自法院宣告缓刑以来,缓刑人员一直表现较好,没有违反考察规定的情况发生,缓刑人员均能与家庭成员和社区群众和谐相处。缓刑人员杨某,当时是因与同学言语不和,一时冲动和自己的同学打架,在打架过程中用刀子将自己的同学捅伤,因其系未成年人、初犯,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目的,法院对其判处了缓刑。通过这次回访,得知杨某在判决后,在一所中招考试复读学校进行学习,准备明年再进行中招考试。法官们还对其提出希望,并特意向他赠送了励志类和法律类书籍,杨某在感激的同时也郑重地承诺,今后要好好学习,遵纪守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此次回访考察,法官对被判处缓刑人员的改造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家庭、村社基层组织、派出所等单位再多给缓刑人员一点关心和帮助,特别是对于青少年罪犯,他们可塑性强,主观恶性不大,只要监管到位,完全能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达到教育和挽救的目的。
(钱华程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