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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民李女士在参加考试时,因为考点学校的院内不允许停放外来车辆,她只好像其他考生一样把电动自行车放在路边。但考试结束后却发现,放在学校门口附近的电动车电瓶却不翼而飞,还有其他考生的电动车也被盗。
昨天上午,李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29日14时左右,她到河西区利民道与隆昌路交口附近的一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参加在职硕士生考试。当她将电动车推进学校存放时,一名学校工作人员上前阻止她,并称校外车辆一概不允许停放在学校院内。李女士说明自己是来参加考试的,但工作人员仍执意要求她将电动车停放在校外。眼看考试即将开始,无奈的李女士只好将电动车拴锁在了距学校大门十余米外的一棵树下。
考试结束的李女士从考场走出来时,发现自己电动车上的电瓶竟然被盗。李女士情急之下拨打110电话报警,并找到校方工作人员理论。令李女士不满的是,该校工作人员称,停放在校外的车辆安全,学校概不负责,而该校的操场又不能让考生存放车辆。另据了解,当天下午该考点附近有3辆电动车的电瓶被盗,一辆电动车被盗。30日下午,李女士再次到该校参加考试时得知,又有一名考生的电动车被盗。李女士表示,考点“不存外车”的管理措施逼迫考生将车存放在路边,参加考试却丢失电动车或车辆电瓶,这让考生无法安心考试。(记者姜樾实习生陶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