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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学军通讯员尤兆林)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立案窗口提供便民服务,对一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矛盾纠纷,通过“望闻问切”法分流“诊疗”化解。即在立案窗口的“门诊部”进行调解,努力使案件不进入审判庭这个“住院部”和庭审程序“治疗”,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10月9日,孙某急匆匆地来到石嘴山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立案。他于2004年把其部分钢管、扣件等建筑材料租赁给了石嘴山市某建筑公司,并约定了租金、结算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孙某按约向石嘴山市某建筑公司交付了租赁物。六年多来,该建筑公司拖欠租赁费及材料费高达110万元。
在该院立案窗口,立案法官将孙某的起诉要求电话告知了石嘴山市某建筑公司,通知其到法院进行立案前调解,并通过电话征求了双方的意见,认真、详细回答了双方的一些问题,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法官感觉到双方有调解的意愿后,趁热打铁,约双方于12日共同到法院见面进行调解。
在对该起纠纷调解时,法官通过“望”,细致观察当事人的情绪变化,性格特点及行为举止等外在表现,认真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确定调解方法,做到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再通过“闻”,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把握其真实意图,摸清纠纷的来龙去脉,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吃透案情,做到全面考虑、有的放矢;通过“问”,了解双方对租赁的事实和租赁费金额并无异议,争议的焦点即如何还款;通过“切”,找准了调解的切入点,把握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对症下药。当事人双方最后调解达成协议,七日内石嘴山市某建筑公司就向孙某支付了110万元租赁费及材料费。
据悉,截至10月上旬,该院共庭前调解标的额达650万元以上的案件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