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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安徽两兄弟租车来津,冒充香港商人行骗。女大学生将12万现金、银行卡和手机轻易交给他人。
被告人齐某和李某是表兄弟,都曾因诈骗罪被判处刑罚。二人出狱后,重操旧业。去年6月,兄弟二人租了一辆汽车从家乡出发,2010年6月27日,二人来到天津河东区,看到一名女大学生小吴,停车上前搭讪。兄弟二人谎称是香港商人,来津做生意,没想到在高速公路上撞伤一名小女孩,小女孩正等待手术,急需20万元手术费。说着,齐某掏出一张捡来的香港某银行的银行卡,问小吴哪里可以取钱。小吴随齐某上车,将二人带至某银行门口。齐某下车几分钟后空手而归,称银行卡带有指纹识别系统,要寻找一台可以进行指纹识别的提款机,小吴表示自己不知道。
兄弟二人提出希望借用她的银行卡,让香港的朋友汇款过来。拿到卡号后,齐某以手机没电为由,借小吴手机打电话,称对方两小时后把钱汇到,并邀请小吴来到某咖啡厅等待。两个小时后,小吴随兄弟二人再次来到银行,却发现钱仍未到账。
此时,小吴提出可以先借钱给二人,她被二人送回家,拿出10万元存单将钱全部取出,又从银行卡中取出2万元,交给二人,小吴还将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也借给了二人,双方约定当天晚上再电话联系。
几天过去后,小吴始终没等来电话,便向公安机关报警。而此时,兄弟二人已经返回老家,并在途中用小吴的银行卡透支了1.9万元。一个多月后,兄弟俩越想越觉得心里不安,将全部赃款及被骗手机还给被害人,并主动自首。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齐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记者张家民实习生信华通讯员刘钰杨学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