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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11月3日专电(记者陈梦阳)从11月1日起,辽宁省各地陆续进入冬季供暖期,为确保困难群体供热需求,辽宁省各市目前已建立专项资金4.26亿元,绝不让一户困难群众受冻。
据辽宁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商向东介绍,从目前调度情况看,辽宁各市供热准备工作普遍好于去年同期。截至9月底的数据显示,辽宁省实际储煤972.1万吨,储煤率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全省设备“三修”平均完成率95%,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目前,共完成新改扩建热源厂77个,拆除小锅炉1175台,改造老旧管网1712公里,完成总投资达到109亿元,是近年来投资量最大的一年。此外,辽宁省各市市民可随时登录民心网,点击进入“供暖问题网上直通车”,反映供暖问题。相关的供热办和供暖企业会在15个工作日内帮市民解决问题。
据了解,同上一供暖期相比,辽宁省个别地区的取暖费价格今年有所上调,一些地区的供暖政策也有一些微调。其中,沈阳市出台的《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最受关注,该条例为解决供暖问题、维护供热用热双方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个条例还就百姓关注的室温不达标退费问题作出规定: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应保证用热户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18℃。对于未按照规定供热时间供热或者供热温度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给予用户赔偿。此外,据调查,辽宁不少城市的市民对本个供暖期的供暖期望值有所提高。
据了解,供暖单位对居民在民心网上反映的供暖问题的解决情况以及群众的评价还将纳入对辽宁各地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的考核评比中。辽宁省住建厅、民心网将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确定为供热满意度评价考核年度,并于12月至次年4月每月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由省住建厅、民心网联合在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