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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利用房屋交易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的现实,沈阳市房产局为进一步规范沈城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保证房屋交易资金和房屋权属安全,维护房屋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按照建设部文件要求,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做法,于2010年3月份组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保证机构,开始实施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资金监管业务历经市本级运行、市内五区运行、市辖区域全面启动的历程。资金监管业务以安全、方便、快捷为服务宗旨,以服务民生、惠及民生为己任,秉承优质、高效、惠民的服务特色,竭诚为百姓服务,赢得了沈城百姓的高度赞誉。在得到广大沈城市民认可的基础上,今年5月16日,市辖区域开始全面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截止目前,累计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28000余户,监管交易资金55亿元,转付交易资金50余亿元,资金划转的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5万多个家庭因此受益,受众群体给予了高度赞誉,资金监管业务日渐深入民心。事实证明,通过资金监管进行二手房交易过户,是对买卖双方权益的有效保护。相信随着资金监管业务的推进普及,沈城百姓必将迎来一个更加安全、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
“资金监管”:是指二手房交易双方为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交付给保证机构在银行开立的监管专户,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保证机构通知银行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房屋交易资金的行为,确保买卖双方“钱证两清”。我市的资金监管业务目前已覆盖市辖区域并全面实施,在满足沈城百姓对二手房交易安全需求的同时,对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推进和谐沈阳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