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记者王寅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学校一直坚持党员‘一帮一’帮扶困难学生活动,我们班的赵同学,就是我从高一带班开始,指定的结对帮扶对象,一年过去了,他的学习成绩有提高,人也乐观了不少。”4日,记者在长春市第十七中学采访时,郭俊思老师告诉记者,看见自己结对帮扶的孩子有这么大的变化,感到很欣慰。
“一帮一”救助困难生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自从我市开展“三帮扶”活动以来,市教育局就确定了“三帮扶”的重点任务是对困难农民工子女和贫困家庭子女两类人实施帮扶。长春市第十七中学开展帮扶学生“一帮一”活动,即:“一帮一”帮扶“双困”(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学生,做到:“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心灵上抚慰、学习上帮助”。保证他们在校快乐地学习生活、顺利地完成学业、健康的成长。
赵同学就是“一帮一”帮扶困难学生的活动中的受益者之一。他说:“我家住在二道区四家子乡杂木村,爸妈以种地为生,地很少,又要供我上学,家里生活特别困难。但现在我们老师对我特别关照,经常会给我买些学习用品,周末还叫我去她家里,我很感谢老师和帮助过我的人。”说起赵同学的学习成绩,和他结对的郭俊思老师表现的很自豪:“原来他在学校的排名都在100名外,有时甚至到200名,现在每次考试都能考进前百名,不但学习进步了,就连心理素质也变好了。”
农民工子女上学有“绿色通道”
据了解,早在2004年,我市就出台了《关于做好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2008年4月,以长春市政府名义又出台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为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没有用政府划拨额外财和物的情况下,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将来长农民工子女全部安排入学,充分保障了来长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1年,我市共安排8715名农民工子女入学,占中小学招生总数的18.7%。
同时,2011年,市教育局为农民工子女开设了网上报名通道,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依据农民工子女的暂住户口,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接收为主”原则,优先保障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农民工子女的学籍变动,坚持按照手续简化、随来随办的原则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因父母流动而流失。
特困学生“零收费”
市教育局在帮扶困难家庭子女入学方面,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一方面,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实行“零收费”。对全市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及贫困家庭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保障农民工子女及贫困家庭子女“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并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