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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姚长寿)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按照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根据国家要求,我省也将逐步淘汰白炽灯。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在成都部分商场、杂货铺了解到,现在一些大超市已经没有卖普通白炽灯了,而小卖部、杂货铺还有白炽灯泡在销售。
《公告》明确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