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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11月5日专电(记者钱荣)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鼓励居民个人出资参与住宅节能改造,个人投资部分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有效降低建筑能耗和供热成本,减轻居民采暖负担,提高居住舒适度,济南市政府提出,到“十二五”末,济南市要改造完成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40%以上,达到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除鼓励居民个人出资参与住宅节能改造,个人投资部分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外,还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投入部分资金对职工集中居住区进行节能改造,可支用住房维修资金对房屋公共部位进行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