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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洪张琦)湖北省枣阳市熊集镇村民张文华在父亲去世后独自将5间坡房扒掉进行房产开发,其弟张文中出面干涉,兄弟间遂发生纠纷。近日,为了消除这对亲兄弟的怨恨,枣阳市熊集法庭法官引导当事人到镇司法所、村委会进行联合调解,经过分析原因,拟定调处方案,张家兄弟最终在法庭立案前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类似这样的案例在襄阳经常发生。凡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当事人咨询或向法院送交诉状时,襄阳各基层法院立案法官往往会向当事人介绍人民调解机制的特点和优势,在尊重当事人对纠纷解决途径选择权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先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
为弥补人民调解组织在法律适用能力上的不足,提高人民调解组织个案处理能力,襄阳各基层法院利用到农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时机,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并在庭审结束后与人民调解员一起进行分析探讨,实现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对于人民调解组织正在调解的案件,必要时法院则派指导法官向人民调解组织提供法律、调解方案等方面的指导,促使案件调解成功。今年7月以来,全市法院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623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案件965件。
襄阳法院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民事案件,司法调解中心会与总工会、公安局交警大队、卫生局等职能部门一起办公,实现调解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襄阳市樊城区法院针对辖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多,处理越及时,越有利于矛盾化解的特点,在襄阳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设立两个调解工作合作联系点,一个巡回法庭,派一名法官驻点参与事故纠纷调处,当事双方调解后法官可以出具司法确认决定书,便捷高效又有权威性。自今年7月建立“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机制至今,襄阳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中心”共调解案件1600余件,占同期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数的25.9%,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