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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将法庭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该院健全巡回审判体系,规范巡回审判点建设,出资70余万元购置三台巡回办案专用车,在每个行政村和每个自然村,村村都聘请了巡回办案联络员,形成了以法庭为中心,各巡回审判点为支点,流动办案车为连线,覆盖全旗每个自然村的点线面结合的巡回办案网络。同时,通过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审判或调解、集中授课、散发资料、个案讲评、经验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为人民调解员更新知识,增强其处理突发性民间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截至目前,该院采用巡回方式审理案件779件,占审结民事案件的60%,巡回审判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99%,当庭履行312件,当庭履行率达到了40%,无一上访缠诉和申请执行,全部案结事了。共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处理案件113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案外解决纠纷481件。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