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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为期15天的湖南省第四期基层法院副院长培训班结束。此次培训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关心法院领导干部成长,提高基层法院领导成员基本素质和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
共有来自湖南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的117名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民商事审判理论及实务。其中,综合素质培训包括国家安全形势、党性修养、廉政教育等公共课程,审判业务课程则侧重民商事审判,授课老师全部由湖南高院相关院领导、民庭负责人及法官担任。
接受培训的基层法院副院长普遍反映,通过此次培训,掌握了有关民商事审判方面的新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民商事审判能力和水平。(刘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