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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中国当前社会化养老的困局,面对政策环境、法律制度、金融机制、传统观念等方面现存的困境,以房养老话题再度升温。
背景
中国目前正在处于人口结构深刻转型时期,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探索多渠道适合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成为业内外人士共识。
10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以房养老”,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业务。新近召开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民政部官员也明确表示将试推“以房养老”。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老年人比例显著提高。专家表示,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十年中,我国社会将需要承担沉重的养老压力。
当前,社会化养老已成必然趋势,“以房养老”是否可行?能否成为社会化养老格局中一种积极有效的模式?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今年9月28日,全国政协举办“大力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提案办理会,“以房养老”提案再次引发外界关注。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认为,“以房养老”实质是老年人将自己产权名下的住宅实物资产通过市场交易的途径分步分期或者一步到位地置换为养老经济资产以满足老年经济所需的养老方式。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户籍壁垒形成了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我国多数职工享受“低工资、高福利”政策,住房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城市家庭普遍拥有至少一套房屋,随着房改的推进,成为居民家庭最大资产。
最近三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大步前进,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不少老年人追求生活品质,更愿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老年生活状况。一些空巢老人虽有独立住房,但因子女不在身边,很难获得日常生活照料。
来自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数据表明,目前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户达56.8%,一位老年人独居家庭占比为23.4%,部分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需要获得更多专业照料服务,而他们收入很难支付其服务需求,有通过盘活住房,保障自身养老愿望。
不过这种方式并非适合所有老年人。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郭平表示,“以房养老”是老年人将自有不动产实现变现,为增加或补充自己的养老资金的一种养老选择,这种选择更多体现在城市老人身上。他认为,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及地域差异,农村地区在相当长时间内仍是辅助型“土地养老”,难以实现“以房养老”。
根据2000年、2006年和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的城市老年人分别为67.6%、75.3%和79.2%。总体看,城市老年人将是“以房养老”模式收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