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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将他的视野投向辛纳屈的人际关系,尤其是与女性的关系中,挖出了数则让几代美国人都心中搔痒不已的谈资。
在法兰克·辛纳屈去世满12年后,一本讲述其人生平的全新传记出现在大众面前,目的似乎是为回应乐迷对于“瘦皮猴”歌喉的眷恋。作为一个人,辛纳屈可能有很多性格上的弱点与道德瑕疵,但如果有人将一支麦克风放入他的手中,从那一瞬间开始,他就不再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名,而是作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时代歌手存在着。
在这本名为《声音》的辛纳屈人物传记中,作者詹姆斯·卡普兰无意对辛纳屈成为划时代偶像的原因做出一番个性化解读。“The Voice”原本是这位白人爵士乐之王早年在电台献唱时用的绰号,作为本书的书名出现,则暗示着内容中有着极强烈的音乐性,结果,卡普兰却并没有这样轻易满足读者的愿望。
此书的上半部分汇集了各种八卦猛料,给人的感觉就是在翻阅吉蒂·凯莉1987年写下的、集各路名人丑闻于一身的自传。作者将他的视野投向辛纳屈的人际关系,尤其是与女性的关系中,挖出了数则让几代美国人都心中搔痒不已的谈资。
不过,让我们回到最基本的一点:如果一个艺人无法用他真实的声音与表演方法取悦众人,无论他再怎么花天酒地、打架斗殴,甚至涉嫌有组织的犯罪,恐怕也不会获得关注。而辛纳屈却几乎是从他第一天亮相哈利·詹姆士乐队开始,就牵引着乐迷的视神经,从这一点来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成功者。
不得不说明的是,在本书以及其它有关传记中,辛纳屈对于音乐的洞见,以及他的创作缪斯,都极少被人提及。这一点有点令人费解。当他在世时,已有很多报道指出他乐于参与朋友及同辈艺人之间的合作演奏会,而跟他合作过的许多艺术家如今也不乏在世者,其中还有不少人保留着当年的书信与日记,但为什么却没有线索能证明辛纳屈的风格从何而来呢?显然,辛纳屈曾经花费很多时间探讨音乐、谈论音乐,也谈论自己与其它人的工作方式。或许答案只有一个,就是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缪斯从何而来。
不过,书中倒是提到了几位对辛纳屈影响比较大的音乐人——汤米·道尔西和黑人歌手宾·克罗斯的。卡普兰用“着了迷”一词来形容一代歌王对于摇摆乐时代的黑人乐手与歌手的态度。当我们想更进一步了解辛纳屈对待个人创作的态度时,作者却又只字未提,仅仅以肤浅的、未加任何引用的叙述,告诉读者辛纳屈是如何选取、如何准备演唱会,他的唱作又是如何注重真情实感的流露,以及如何透过歌词来讲述故事。
在叙述辛纳屈入驻道尔西乐队的章节里,卡普兰试图对两位音乐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心理分析,他指出,对于辛纳屈而言,道尔西的形象不啻为一个坚强的父亲,而其真正的父亲更像是家庭中的第二小提琴演奏者。
对于那些想要进一步了解辛纳屈艺术多样性的乐迷,我的建议是不妨跳过《声音》一书不读。真的拿起这本书之后,你势必会在意他与艾娃·加德纳那段暴风骤雨般的关系,而实际上,你关心的根本不是这些。为了尽可能理解书中所涵盖的那段光辉岁月,最好的办法就是买套一盒四碟的《哥伦比亚时期精选集(1943-1952)》,让歌王富有磁性的声音与充满张力的乐曲来证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