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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继大大小小的超市、建材商城、纺织品商城之后,各类大型集中式购物、休闲场所(shopping mall)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这些场所在方便市民消费购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消费维权的新问题。为了更好地管理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工商红桥分局率先探索实行了行政合同管理,通过公平的合同条款督促卖场管理者担当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消费者遇到问题不再东奔西跑、投诉无门。日前,记者在深入采访中,就亲身感受到了行政合同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积极作用。
顾客商家纠纷卖场介入
昨天,在工商人员的协调、帮助下,消费者张先生顺利地办理了退货并拿回了4万元退货款。他激动地告诉记者:“我真的没有想到投诉这么快就解决了,而且市场主办方竟然很积极地参与进来,以前我遇到过类似问题,市场主办方一般都不管,让我们自己找商户协调,而商户往往又以各种理由推脱,非常麻烦,事情拖个一年半载很常见,而且多半还解决不了。”
据负责该起投诉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刘树立介绍,投诉之所以处理得这么快,主要是因为实施了行政合同管理。他进一步解释说:“行政合同管理就是通过工商部门和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大卖场以合同条款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共同履约,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和工商执法效能。换句话说,消费者与商户发生消费纠纷,市场主办方都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以与商户只是租赁关系为由不参与解决投诉,主办方要积极介入,维护消费者权益。与工商部门签订了行政合同的市场经营者,不仅自身享有多项权利,而且对应尽的义务也有了进一步明确。”
行政合同管理值得推广
刘树立边向记者展示行政合同文本,边介绍说:“我们局这份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的《行政合同》,邀请相关法律专家起草后,用半年时间进行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多次走访签约单位,在广泛征求了包括各类经营者、市场主办方、消费者等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后,于去年正式推出。”他指着一份统计材料说:“你看,实施行政合同管理这一段时间来,签约的12家市场服务机构投诉率下降非常明显,由于签约的市场主办方已经开始重视消费维权工作,下辖商户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的和解率也大大提高,消费者不再为发生消费纠纷而东奔西跑甚至投诉无门。”
通过推行行政合同,签约市场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消费者投诉的自行解决率和满意率提高。一些市场主办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良好的市场信誉非常重要,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才会增加他们对于商家的信任,也就会吸引更多的顾客,签订这个合同对于商家自身来说其实是非常有益的。行政合同管理是一种科学的创新型市场监管模式,伴随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营者的不断成熟,会有越来越多的经营者愿意接受行政合同管理。本报记者王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