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 : 去年,我和妻子分居,当时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 “分居期间,互不承担夫妻抚养的义务。”由于我和妻子各自经营不同的生意,在分居期间,妻子赚了10多万,而我因出车祸生意亏了本。请问我们离婚分割财产时,需要遵守这份协议吗?
天允律师事务所贾长亮律师: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该义务不随夫妻分居而解除。而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你的妻子在分居后赚的几十万属于经营收益,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记者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