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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案件经几级法院依法审理上访确属无理的,则通过终结制度将案件移交有关部门落实稳控责任。
景汉朝强调,制度出台后,关键在于落实,有了制度不落实,比没有制度带来的危害性更大。涉诉信访工作涉及人民法院工作各个方面,体现的是整体审判执行工作的质效与水平。各级法院党组、各个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和领会“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出台的背景意图和所要实现的目标,切实树立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下大力贯彻落实好。在落实工作的部署上要动真的、来实的,在工作推进上要有新措施,在工作检查上要有硬指标。检验制度落实成效的标准,就在于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各项工作指标是否得以实现,整体信访形势是否向好转变。
景汉朝指出,总体来看,今年三月份以来,“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落实是好的,有的地方“一把手”亲自抓,各部门一齐上,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效果十分明显。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尚不平衡,有的地方、有的制度贯彻得还不到位,落实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待加强,甚至有的地方还没有真正动起来。各地法院要充分发挥这次督导检查工作的推动作用,以此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掀起贯彻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扭转涉诉信访形势的高潮,努力实现涉诉信访工作的整体良性发展。
督导组在三省区工作期间,浙江高院院长齐奇、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分别汇报了各省区的工作,各分管涉诉信访工作的副院长跟随督导组检查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