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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这是詹红荔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庄严承诺和郑重选择。多年来,她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始终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履行职责,勇挑时代重担,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她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是基层政法干警的楷模,是全国法院干警的骄傲和榜样。
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詹红荔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置于心中最高位置,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她审结未成年刑事案件500余件1100多人,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在她的帮助下,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工作,7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她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出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集中展现当代政法干警情系群众、执法为民的鲜明形象,充分展示出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良好风采。
透过时代发展的大背景,才能更充分发现詹红荔事迹的典型意义,才能更凸显其时代价值。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经济转轨,价值多维,利益多元,矛盾多发。人民法院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遇到的情况更加复杂,群众的期待更加迫切。以什么样的姿态应对时代挑战,以什么样的状态破解发展难题,成为每一个人民法官必须直面的问题。以高度的忠诚投身事业,以昂扬的斗志迎接挑战,以扎实的作风开展工作,以创新的精神面对困难,詹红荔同志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她的事迹再次启示我们,只有深深扎根于生机勃勃的事业,个人成长才更亮丽多彩;只有积极响应时代召唤,个人价值才能最大限度得以实现。
要把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与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詹红荔同志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充满热情,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正是有了崇高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政治品行和坚定的法律信仰,正是有了正确价值观的指引,办案才能公正,办事才能公道,服务才能悉心,进而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广大干警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忠诚党的事业,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切实增进群众感情,切实做到公正廉洁司法。
要把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詹红荔同志办案的鲜明特色就是,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少年审判工作中,用爱心传递法律的温暖,做到“爱民为民、情铸和谐”。她认为,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社会就多了一分和谐。她用真情化解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各种不安定因素,把少年犯从“问题人”转化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广大干警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努力用先进的司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秉持和谐理念,注重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地增进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要把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