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昨日零时,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截止,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就是实名制,目标直指预付卡企业的灰色利益链。
记者发现,虽然社会各界多数认可实名制是防治腐败的有效手段,但对其具体操作及落实持不看好的态度。
央行意见稿亮点在“实名”
意见稿提出,预付卡分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为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为1000元。
购卡人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含)以上时,应使用实名。发卡机构应当识别购卡人身份,登记身份基本信息,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代理他人购卡的,应当登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基本信息,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通过预付卡受理终端发起的交易应记载交易日期、时间、预付卡卡号等信息,对于记名预付卡,交易记载事项还应包括“付款人名称”。
赢利受影响有“空子”可钻
多位业内人士坦承,征求意见稿对“实名制”的推进单靠一纸法规之力难以实现。
据了解,今年9月央行与商务部联合展开全国的预付卡专项检查,实名制的执行情况成为检查的重点项目。
在被抽查的企业中,多数未按规定登记和留存单位购卡信息,而对于单位购买5000元以上(个人购买5万元以上)进行转账方式购买的要求,使用现金的企业仍不在少数,甚至有企业采取“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回避实名制的监管规定。
业内人士坦承,借助预付卡洗钱的现象曾是业内普遍存在的监管盲区,而这部分亦构成预付卡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
预付卡金额后年将超3000亿
数据显示,2010年底,中国第三方支付企业发行的多用途预付卡市场规模达到了965亿元,预计2013年底这一数字将超过3000亿元。
过去大部分的预付卡没有具体明确金额上限,也不采用实名制,这一方面增加了对“返点”等商业贿赂行为或直接通过预付卡进行行贿受贿的监管难度;另一方面也为部分不法分子“洗钱”、套现、逃税留下了操作的空间。
实名制消费不能根除腐败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表示,近年来,收商业预付卡已经成为受贿的一种新形式。“因为直接送钱,会引起对方的警觉和紧张感,送一张卡,像小礼品一样,行贿者和受贿者都感觉‘没什么’。”
林喆认为,实名制能对收送预付卡腐败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但不能完全根除。
林喆建议,除了购卡实名登记外,在其使用时需录入身份证号。“一旦卡使用完被回收,可以进行公示,也方便单位在审计过程中查到真实使用者。”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