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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省公务员局获悉,新近出台的《2011—2015年四川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明确规定,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须达到规定培训时间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规定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
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全体公务员坚持每年学习一门公共课,参训率、合格率不低于90%。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公务员培训,5年将基层公务员轮训一遍。新录用公务员要全员参加初任培训。
去年,我省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就尝试在新录用公务员中设置义卖等课程。日前,今年我省省政府部门新录用的127名工作人员培训课程之一,就是到春熙路、锦里等繁华地段义卖助学。
严禁以培训为名搞旅游
今后,参训情况和成绩将成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其他公务员参加培训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同时,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培训班,严禁以培训为名搞公款旅游,尤其是出国(境)旅游。
扩大职业道德培训对象
与全国一样,我省也将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
同时《规划》扩大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将扩展到公务员的责任、义务和纪律,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等,中国古代如何加强“官德”修养的内容也将进入培训。华西都市报记者姚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