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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我市调整了适龄青年参军优待政策,具体有哪几个方面?
答: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办法;二是改进了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三是进一步健全了在校大学生征集配套政策。
问:调整后的优待政策对于鼓励适龄青年报名参军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具体内容都有哪些?
答:一是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835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0元。二是对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增发优待金,荣获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按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100%增发,荣立一等功的增发5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3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
问:天津市《关于调整适龄青年参军有关优待政策的意见》中又改进了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较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一是建立了优秀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制度。每年本市组织公务员招考时,按照当年符合公务员招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左右的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考录;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时,按照当年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的退役士兵数量10%左右的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招聘。二是完善了退役士兵就业扶持制度。加大了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力度,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时,按照当年参加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退役士兵数量的20%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择优招聘。鼓励各类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根据企业接收退役士兵数量给予减免一定比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优惠政策。三是增加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将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由24000元提高到35000元。
问:新调整后的《意见》对于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有什么配套政策?
答:一是建立了外省籍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待补助金制度;二是明确了复学等优惠政策;三是明确非天津市户籍在校大学生士兵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