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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吴艳燕记者袁玮)因装修工操作失误,致使两扇窗户从22楼高空坠下,砸坏9名小区业主停放在楼下的轿车。业主们为此一同向法院起诉,要求户主和装潢公司赔偿车辆修理费共计8.9万余元。近日,徐汇区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对这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装潢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操作不当肇祸
今年年初,张先生委托本市一家知名家庭装潢公司对位于东安路的一处房屋进行装修。同年3月,张先生从一家居店订购了铝合金移窗,并由该移窗的生产厂家派人送货上门。当装潢公司人员开始对窗台进行施工时,两扇窗户从窗框内脱落并坠落至楼下,造成停放在楼下的多辆轿车受到不同程度损坏。9名车主将张先生和装潢公司推上法院被告席。
业主不肯担责
对此,张先生认为自己在整个事件过程中不存在错误,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在庭审中辩称,装潢公司作为专业单位,有专业的施工监理、现场施工负责人,其在装修房屋时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现因其施工不当造成坠窗毁车事故发生,对此应负全责。
装潢公司则认为,他们与张先生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双方形成承揽合同关系,涉案坠落的窗户是张先生委托生产厂家安装,并非被告所有,被告也不是管理人,自己不应成为本案侵权责任主体。导致窗户脱落的原因,是案外厂家安装的窗户不符合有关规定,故装潢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装潢公司违规
法院审理后认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其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装潢公司接受张先生一方委托,进场对房屋进行装潢施工后,即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负有管理人的责任,被告公司应尽到在施工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及安全注意义务,以防对他人的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
现有关证据可以证明,正是被告装潢公司施工人员的违规施工行为致涉案房屋的窗户脱落、坠落,并造成原告车辆损坏,故被告公司作为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对9名原告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涉案窗户由专业门窗生产企业生产、安装,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是窗户质量或因业主安装不合格造成了脱落。故本案中,可以认定被告张先生作为房屋所有人对涉案窗户的脱落、坠落不存在过错,依法不应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