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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29岁的王娟(化名)近乎精神失常,半个月来不吃不喝,还数次试图割腕自杀。10月23日晚上,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她的家中,一通乱砸后,对她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
王娟在她的家被强奸、被打砸的,他的“家”离河东社区警务室只有10米远,强奸她的人是派出所的来联防队员,拿着警棍私闯民宅,并对被害人实施打砸、强奸一个小时之久,那一刻发生在10月23日晚上8点多,正是灯红酒绿的大都会深圳夜生活开始的时刻,没想到王娟的家没能庇护她,儿本应该庇护王娟的“家”的大家——深圳,也没有起到作用。
事发之后,在途理应受到绳之以法,负有责任的单位理应反省失责,承担起责任,向受害者赔礼道歉,因为施暴者是带着警械施暴,而且暴徒以前就在执行所谓的社区巡逻,维护治安,协助警方工作。而且此人就有前科,作风粗暴,劣迹斑斑。
遗憾的是事后有习惯性地出现一种巧合,据该联防队员组长称,但是他是临聘人员,事发也不在上班时间,他殴打强奸别人,这属于个人行为,与社区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在事发前几天,就因为他喝酒,对他作出了解除合同的决定。只是一直找不到他人,他的制服和警棍、钢管等也没有收回来,他本人也没有签收这纸解聘通知。
有此认识,这间发生警务室旁边的私闯民宅打砸、强奸案件,似乎能找到某种注解。为什么丢人显眼的事,总会是非职人员?为什么聘用的人员出事和聘用单位无关?深圳,你如果不是受害者丈夫那样的懦弱,你必须给公众一个交代,给这个濒临家破人亡的外来务工家庭一个公道!(作者: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