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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比较满意或很满意
在甘肃省武威市高坝镇蜻蜓村郑银德家的蔬菜温室大棚中,正在埋头侍弄菜苗的郑银德告诉记者,靠这个大棚,家里收入提高了很多,这是“托了媳妇的福”。2009年8月,全国妇联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甘肃省作为试点省份,一项项降低信贷门槛的举措,激发了妇女的创业热情,让妇女们享受到了实惠。
调查显示,59.5%的人认为目前我国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差不多,33.7%认为男性地位比女性更高,3.4%认为女性的地位更高。有86.7%的人赞同“男女平等不会自然而然实现,需要积极推动”。男女共同分担家务的观念得到更多认同,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数据显示,女性决定个人事务的自主性提高,两性在家庭重大事务决策上更为平等。在“家庭投资或贷款”的决策上,夫妻共同商量或主要由妻子决定的比例达74.7%,比10年前提高了14.3个百分点。调查还发现,85.2%的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比较满意或很满意。
调查显示,18-64岁女性中85.0%处于在婚状态,比男性高1.5个百分点;未婚占7.1%,比男性低5.2个百分点。
专家点评
妇女家庭地位是社会地位特别重要的一部分,家庭的平等,影响到社会的平等。妇女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又会反映到家庭地位上。“妇女小额贷款”等相关政策的推行,就是期待能够以此提高妇女的经济能力,使其在家庭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同时,更为自主的生活方式,已被社会所接受,不论是选择单身还是走进婚姻,很多女性不必再为社会舆论的压力所迫。
——蒋永萍
担任过领导或负责人的比例比十年前提高4.5个百分点
河北省广宗县宣传部长刘丽香,不惑之年在工作上仍风风火火、兢兢业业,几乎每天都“不着家”。记者问她,家里人是不是有意见,她说,“都支持得很!”她父亲今年还郑重宣布,要把家里女性的名字也写进家谱,女儿和儿子一样优秀。
数据显示,2010年女性曾经担任过领导或负责人的比例比2000年提高了4.5个百分点。目前在中国的最高层,有8位女性领导者;有2.2%的在业女性成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男性相应比例的一半;近5年来,有83.6%的农村女性参与了村委会选举。女性参与志愿者活动和主动捐款的比例比2000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10年来,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新党员中,女性占46.2%。
随着教育的发展,女性高层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81.4%,比男性高7.1个百分点。人们看到,无论教育、科研、医疗,还是航天等高科技领域,一些杰出的女性正成为领军带头人,显现出巾帼不逊须眉之势。
专家点评
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政治参与意识和主动性也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妇女组织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在注重源头参与,积极推进将性别观点纳入决策和政府工作的主流的同时,立足基层和实际,努力开展不同形式支持妇女发展、促进性别平等的服务;社会公众更加理解支持性别平等,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在发展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蒋永萍
再接再厉化解问题迎挑战
尽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但受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群体发展差距凸显的影响,提高妇女地位仍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严峻挑战。
调查表明,我国妇女社会地位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和群体差异,中西部农村妇女的教育、健康和服务状况尚处于偏低的水平。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也有障碍,调查显示,女性在各级领导岗位上任职的比例偏低,担任正职的女性更少。仅有2.2%的在业女性成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是男性相应比例的一半。高层人才调查显示,所在单位,一把手是男性的占80.5%,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女性的占20.4%。有30.8%存在“同等条件下男性晋升比女性快”的情况。揭示出传统性别分工、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社会文化偏见对妇女参政的深刻影响。此外,性别歧视现象仍存在且有所“回潮”,认同“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的男女比例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7.7和4.4个百分点。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全国妇联建议要针对主要矛盾,切实解决影响妇女地位提高的关键问题。应制定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法律政策,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改善各级决策岗位性别结构不平衡的状况;要着力促进妇女就业创业,遏制就业和工作中的性别歧视;要切实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缩小男女在分享发展成果上的差距。(记者李海秀柳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