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日前专门会签文件,在天津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农村基层“两委”中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
三部门将密切配合,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干扰、危害和破坏换届选举职务犯罪的发生,为确保地方党政、人大、政协和农村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据了解,该项专题预防工作的内容主要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宣讲和警示教育,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调查核实候选人资格,协助党委维护好换届选举工作秩序,深入分析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积极研究防治对策。以发挥事前防范作用、事中监督作用和事后查处作用为具体措施,重点做好(区)县、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区)县政协换届选举预防工作。通过“七抓”,即抓调研、抓宣传、抓监督、抓查处、抓稳定、抓培训、抓经验的具体工作方法,以检察机关农村“两委”巡查制度为平台,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开展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为地方党政、人大、政协和农村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