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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
羊晚亮剑
梅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下称“文广新局”)违反上级部门的规定,截留、克扣梅州市下属7县1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每场350元的补贴只下发300元,去年被截留、克扣、挪用的补贴800场共4万元。梅州市委宣传部表示:支持舆论监督,正组织相关部门深究。
11月初,梅州市某县文广新局和电影公司均有人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2010年底前梅州市全面实现2040个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任务,省、市、县、镇四级共同完成农村电影公益放映24480场,其中市级负责800场,并对各县(区)的场次补贴作了规定:“市级负责完成的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每场按350元给予场次补贴。”然而,梅州市文广新局却从2010年度800场放映场次补贴中扣留了每场50元。一位放映员对记者说:“农村放电影翻山越岭,本来就很辛苦,除去交通、电费、片租、人工等费用,所剩无几。梅州市政府通过财政拨出了本级财政负责的800场次补贴,却被文广新局每场次截留了50元。”
在采访中,记者从某县电影公司的相关会计、出纳账目中也看到,2010年该电影公司只领到上级文广部门拨下的经费每场次为300元。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对另一个县的电影公司作了调查,情况也是一样。
11月7日,羊城晚报记者就此事致电梅州市委宣传部负责人。11月8日,宣传部向梅州市文广新局局长进行了解。局长否认截留克扣放映场次补贴,还称:“如果有截留也是梅州市财政局的事。”随后记者又向另外两个县的电影公司负责人求证核实。他们均表示,的的确确2010年实际领到市文广新局发来的补贴是每场300元。
就在记者展开调查之时,11月8日晚,一条要求“统一口径”的信息从梅州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发出,信息这样写道:“各县文广新局长,据悉,羊城晚报记者黄蔚山正找各县电影公司了解农村电影市、县财政配套资金问题,请统一口径,告诉他各级都十分重视,而且有配套资金。”当晚,某县电影公司负责人将这条信息转到记者手机。
11月9日,记者将情况报告了梅州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当天上午10时,文广新局局长给记者致电发信息,承认了市财政每场补贴350元、文广新局每场截留50元的事实,“是因为工作经费紧张”才这么做的,还称“梅州市财政基本同意这种做法”。
梅州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对记者说:梅州市文广新局11月9日上午向宣传部承认了截留资金的事实,感谢羊城晚报的舆论监督,将一追到底。
羊城晚报记者黄蔚山通讯员汤少雄
(报料人李先生,一等奖300元)
黄蔚山、汤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