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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石家庄11月9日电(记者齐雷杰)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2008年以来,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万名左右,其中流浪未成年人5908人。为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河北省民政部门会同公安、财政、卫生等部门制定了专项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活动,来帮助流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并防止再度流浪,形成长效机制。
按照要求,民政部门将以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务点、救助专用车为依托,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和志愿者队伍作用,建立健全纵深到底、覆盖到边的救助服务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
今后,河北公安部门将加强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火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卫生、城管、财政等部门也将各负其责,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