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嘴山(宁夏)11月10日电记者申东记者今天获悉,截至10月底,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088件,无一错案。
据介绍,在审理工作中,该院严格依法重点把握“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情形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严把适用对象的条件关,既确保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依法实现其合法权益,按法律规定获得减刑和假释,又使得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不予减刑、假释。今年以来,有9个案件因不符合减刑条件,依法不予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