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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县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天津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新期待为主线,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推动各项工作站在高起点、抢占制高点、达到高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普法依法治理中,本市全面贯彻中央对天津工作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积极推动《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有效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以来,逐步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更使本市普治工作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转变为依靠法治手段推进。五年来,各级普治部门充分履行指导、协调、检查、考核职能,建立健全了普治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为普治工作任务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此期间,本市围绕村级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举办法律和政策培训3600多场次,受教育22.7万余人次;围绕维护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开展了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法制宣传,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城市管理规定、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等一系列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多发、易发领域,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开展普法教育中,本市坚持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领导干部为龙头,以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推动社区和乡村逐步开展法制宣传栏等“六个一”建设,律师兼任村(居)委会法制副主任的做法逐步推广;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15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686个村和273个社区分获市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称号。
“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坚持并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法律课程逐步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全市举办局处级干部法制讲座3315场,培训56.9万人次;11.3万人次的局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提高了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法律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全市各类企业共开展法制教育11279场次,累计受教育141万余人次,有效地提升了依法经营管理和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法制副校长逐步落实,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423个,评选出“天津市法制教育示范校”19所。“法律进工地、进军营、进监所”拓展创新在“法律六进”的基础上,将法制电影、法律服务等活动送进工地、军营和监所,丰富文化生活,提高法律意识。
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普法办要求,本市全面启动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并坚持典型引路、稳步推进,有力促进了地方立法、执法、司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2010年,东丽、北辰、南开、河西4个区被评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西青、和平、滨海新区塘沽地区被评为首批“天津市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在普法基础上,将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普法宣传中,市依法治市办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渠道。全市各级各类媒体共开办法制栏目71个,互联网、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公交车载电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新型宣传阵地得到广泛运用。期间有53件作品分获全国不同奖项,126件作品分获市级不同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