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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翟翊】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著名音乐人苏越合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这位创作了《血染的风采》《黄土高坡》等著名歌曲,培养出黄格选、朱桦等十多位知名歌手,投资《武林外传》等多部影视作品的乐坛奇人,因合同诈骗5746万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去年3月,苏越被北京警方刑拘。公开审理从前天上午开始,旁听席上未见苏越的亲属朋友,他的前妻、87版《红楼梦》晴雯的扮演者安雯也未出现。苏越从2003年起先后创办了几家公司从事影视投资等活动,后因经营不善导致大面积亏空。检方指控,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间,苏越虚构自己经营的太湖传媒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多份虚假的合同,骗取信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包头市兴华信用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个人于某5746万余元,随后将钱款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公司经营。其间,他曾归还2902万余元。苏越的律师辩护称,苏越得到的款项,并未用于个人挥霍,其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主动供述了警方未掌握的情况,希望法庭从轻判决。虽然苏越表示愿意尽力偿还欠款,但据了解,他目前身背多起欠款官司,名下唯一一套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其银行账户也仅有100余元。
昨天上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苏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听到判决,苏越当庭忏悔:“我对不起给过我太大鼓励和喜欢我音乐的公众……我给社会抹黑了。但是我想说的是,我的良心没有泯灭,虽然我做错事情犯罪,但是我还爱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的人民,我希望我将来有公民权的时候一直还能创作下去,写音乐……我也希望法庭给我机会,能够让我重新回到我的生活中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