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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日前推出加强队伍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设新举措,规定: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司法活动和工作中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禁止性要求,即: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的、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依据中央政法委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对“四个一律”要求在内容上进行了细化,对执行程序进行了明确,使之与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做到相互衔接,便于执行。旨在通过“四个一律”要求,把从严教育具体化、制度化,积极促进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做到在加强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的同时,切实维护纪律严肃性,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纪律得到有效执行。
今年以来,政法各部门把实绩考核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细化管理、强化监督、硬化任务,实现考核动态化、任务指标项目化、奖励惩处制度化,制定了“月排名、季通报、年考核汇总”制度,确保执法的公正和工作的积极性。全市政法干警建立了执法业绩档案,作为对干警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从思想认识、严格警纪、从优待警、首办责任、问责追究等方面确定刚性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压实了担子。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市委政法委组织人员详细调查,发现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