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讯塘沽王女士最近和同事闹了些矛盾,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情绪可以得到平复,从而大事化小,可没想到王女士的同事竟然不依不饶。王女士说,她的同事到她的网络空间中留言谩骂,甚至还把王女士的个人信息附上一些侮辱性的描述并发布到网络上。王女士非常懊恼,她觉得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侵害,想请问社区律师自己该怎么办?
解答 :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王女士同事的行为属于网络侵权。王女士可以搜集他人侮辱自己的证据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相应的网站管理者,令其采取相应的措施阻止侵权信息的继续传播。同时,王女士在了解侵权人的信息后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记者刘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