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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黄亮、通讯员交宣报道:13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媒体通报,12日23时40分许,黄埔大道员村山顶路段发生一宗特种车与小客车的交通事故,初步排除“酒驾”所为,且特种车负全部责任。而新快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与小客车司机发生口角,继而又被另外四名男子殴打,交警称记者的“手臂和后腰皮肤表面有轻微擦伤”(详见本报昨天A6版)。目前,天河警方已介入调查。
广州交警部门在通稿中称,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一辆悬挂特种车牌的车辆与粤A962××号牌小客车发生追尾碰撞,两车司机在现场等候调查处理。交警按照有关程序,立即疏散现场围观群众,设置安全防护区,对事故车辆进行现场勘查,并立即对两车司机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均显示为“零”。由于事故责任明显,依照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做出处理,交警认定由特种车方负全部责任、粤A962××号牌小客车方无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并于11月13日赔偿完毕。
在该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有一名自称某报记者的男子(当时未出示有效证件)在现场拍照,引起粤A962××号牌小客车司机陈某的不满,双方发生口角纠纷,陈某即拨打110电话报警。由于事发路段路面宽阔,且车速较快,为确保安全,现场交警予以劝解并引导双方至安全地带等候派出所处理后返回路面继续清理事故现场。随后,该男子又与另外几名男子在人行道发生纠纷,交警听到呼喊后即朝人行道方向跑去处置。天河区公安分局员村派出所接报后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将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经初步调查,该男子为广州某报记者林某,其手臂和后腰皮肤表面有轻微擦伤。目前,天河警方正对该起事件作全面调查。
黄亮、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