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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有四种类型:
文化遗产具有独特意义和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建筑或遗址,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列有六项指标,符合一项以上即可申报。
自然遗产具有美学观赏、科学研究或生态保护价值的地质地貌,《公约》列有四项指标,符合一项以上就可申请。
文化和自然双遗产既是文化又是自然遗产,是两者的“强强联手”,体现了更高的含金量和吸引游客的非凡魅力。
文化景观在1992年第16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通过设立的新类型,它强调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体现独特唯一的文化因素,比双遗产更注重自然与建筑、宗教、社会、生活的关联。陈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