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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制报江西省政府近日出台有关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南昌须达到100%。同时,决定开征垃圾处理费。
根据实施意见,南昌市、宜春市要建成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城市。南昌市、上饶市、赣州市、景德镇市、宜春市、吉安市、萍乡市要建设一批餐厨垃圾收运项目,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江西省将研究制定《江西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江西省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制定出台统一的全省企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法。凡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开征垃圾处理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收取。 (全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