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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雷风雨)从今晨开始,本市进入为期4个月的正式供热期。供热期内,居民室温经测温低于18℃,超过24小时未解决的,可要求退还相应采暖费。
今年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对《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了细化。根据规定,居民用热户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低于18℃,经供热单位测量并且超过24小时仍未解决的,供热单位应退还用热户相应采暖费。
从今天起,用户家中若持续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可联系供热企业要求测温。市民有供热问题,可就近向所属供热部门反映,目前全市供热热线全部开通,各大供热公司已成立专职抢修队伍,24小时值班待命。 (相关报道见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