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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近百名大伯大妈颤巍巍相互搀扶着来到下城区法院,旁听法院对一起非法集资案进行宣判。这些大伯大妈都是案件的受害人,共135人,其中年龄最大的84岁。他们大都在去年6月至9月之间被骗,几名嫌疑人被抓时,已经骗走了老人们共计240多万元,目前只追回37万余元。
专门哄骗晨练老人
站在被告席的犯罪嫌疑人是5个男子,全部20多岁。去年6月,他们在云南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之后来到杭州,在没有注册资金的情况下,通过中介又在杭州成立了一家分公司。租了下城区晶辉大厦的一个房间当办公室,开始招聘业务员。
招聘来的业务员们每天早上在公园、广场或者运河边拉住晨练完毕的老年人,滔滔不绝介绍:“我们是一家旅游投资公司,实力非常雄厚,老板魏某一人就有好几家星级宾馆。公司正在推广旅游养老项目,只要存1万元,公司就会每年发你1800元旅游消费券,可以到西双版纳、千岛湖、昆明旅游,以后范围更大,全中国哪里都能消费。如果不消费,钱到期后,我们就会连本带利息都还给您,存1万元每年利息1800元,存得越多,利息越高……”
很多老人心动,瞒着家人,把自己的存款拿出来,和公司签订投资合同。
任大妈,62岁,退休在家。2006年她曾和小姐妹一起投资被骗过。去年8月,她偶然接到一个熟人的电话,让她再去旅游投资,说这家公司搞旅游、养老,项目很吸引人,只要投资,有年利率20%的回报,可以直接拿钱,也可以参加公司的旅游项目来冲抵。任大妈再一次心动,她背着老伴投资了2万元钱,并且让几个跳舞的小姐妹也一起跟着投资。
检察官问为什么第二次还会被骗,任大妈说,因为“他们很会甜言蜜语,一说就很动心。”
瞒着子女掉进陷阱
其实,这只是一家“空壳”公司,根本没有开展过任何旅游投资业务,骗来的钱都被老板魏某和其他几名主要成员瓜分了。
去年9月14日,5个嫌疑人被抓。民警一一联系受害人时,发现这些老人“投资”前大都没有跟家人商量过。接到民警的电话,老人们一下子慌了,很多人害怕被子女责怪,让民警一定要打手机,不要打家里座机,并再三叮嘱千万不能让子女知道。
这期间,还有四五位老人已经去世,他们的亲人直到清理遗物时才发现老人生前还有这么一笔“投资”。
法院一审判决,魏某等人犯集资诈骗罪,判刑10到11年不等,他们骗来的钱款大部分已经挥霍掉,追赃难度很大,老人们血本无归。
“高额回报”不可轻信
针对该案,法官提醒老人,如有人鼓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切不可轻信。
如真要投资,应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要注意保留原始证据,这样一方面有利于经济纠纷维权,另一方面如涉及非法集资,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非法集资一般涉及两种罪名: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区分两种罪名的方式,就是看集资目的是不是为了诈骗。比如上面这个案子,被告人成立公司就是为了诈骗,所以构成集资诈骗罪,如果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恶劣,最高可判死刑。如果集资目的确实为了经营,因经营失败,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高额利息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可判刑10年。段静夏法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