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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颖的小说《初夜》出版后,她就借了摄影家尔冬强在田子坊的摄影工厂举行了一个新书庆典,与很多作家出书的庆典不同的是,那个庆典上有很多一眼看上去就很“艺术”的人。吃着饼干喝着咖啡与红酒,这很有点老外的感觉。我作为出版方的代表也给唐颖叫了去,她还非要我在大庭广众说几句,我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最合适。
唐颖在上海的女作家里很特别,她年轻的时候曾经是记者和杂志编辑,她的丈夫是很有艺术才华的剧作家张献。这两口子合在一起过,这个日子就不会那么随便了。尽管我与他们认识时间很久了,印象中他们经常喜欢找一些有点小资情调的人一起聚会或者看戏什么的,乐此不疲。在上海的艺术圈里,喜欢这样气氛的人不少。有的人把所谓的上海情调理解成了装模做样,于是这个风气就开始漫延开来。
唐颖的厉害就在于她并不是装出来的,而是从骨子里就是喜欢这些玩意。她后来去了美国,在美国住着,陪着儿子在那读书,自己则与一些喜欢舞蹈的老外一起,经常世界各地跑着,演出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尽管岁月流逝,可在唐颖身上似乎不大看得出来,还是那么妖娆,那么长发飘飘。这几年,她经常带着那些老外回到上海,选择一些带有个性的演出场所去演出,把我也呼来唤去的,我是不大懂得这些富有情调的艺术的,所以也就以逃避为主了。
张献现在写戏也少了,留起了马尾辫子,据说现在也直接舞蹈起来。那次我们一起聚会,陈村也在,我和陈村都属于缺少动弹资格的人,所以对张献夫妇还这么年轻有为感到羡慕。岁月对人,并不公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