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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做着爱情美梦。上学那阵我天天看张爱玲、李碧华、张小娴的文字。我特别特别想像书里的女主人公那样,邂逅一段让自己刻骨铭心的爱情,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后来我就开始了无止无休的暗恋。现在想起来,那段时光并不是我生命的暗河,却是最闪亮的日子。他是我的语文老师。阳光洒在他身上,金黄色光晕衬托得他的身材更加高大。他的嗓子富有磁性,听他朗读课文,竟然让我浑身都起鸡皮疙瘩。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班上很多女孩喜欢他。我们一起分享这种快乐,比如他夹着公文包的大步凛然的潇洒模样,那一头层次分明的偏分,还有他的嗓音、喉结……
但是没有一个人像我,爱他那么深。我拼命学语文,不是为了分,而是觊觎语文课代表。因为那样,我就能隔三岔五去他办公室帮他判作业登成绩册了,就能拥有更多独处时光。
可自尊心害人。很长一段时间,每次我们俩在楼道里擦肩而过,我都会目不斜视。即使他叫住我,我都不愿意露出一个笑脸。过于强大的自尊心束缚着我。哪怕一万只毛毛虫撩动心弦,我也不能让自己打开心门。
直到我快毕业了,我才发现这段美梦就要结束了。我第一次想到,我可能再也不会看见他了。想到这里,我伤心极了。班上组织了晚会,他被同学们拱到台前唱歌,我才知道他这么羞涩,脸红红的,眼睛亮晶晶的。
那天演出结束,班长说他在办公室等我。我懵懵懂懂地过去了,然后站在他身边。他坐在那喝茶水,拿出来一个盒子,说这几年当语文课代表挺辛苦的,送我。我打开一看,是支钢笔。我对钢笔没有任何感情,但这支笔我一直珍藏着,没有用过一次。他说以后要我好好学中文,我基础好,以后可以当老师。其实我早就听不清他说什么了,只是一直低着头,像是被他教训。然后我记得出了门,回到教室拿起书包回了家。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之后我再也没有勇气去学校找他。从办公室到教室的距离只有几百米,从我家到学校的距离也不过两站地,可我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又何止这几百米呢。那道门我跨出去,我就不会再回来了。我后悔,为什么那天不好好看看他,让他的样子在我心里更深一些。
暗恋很傻很单纯。
原来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孤单。我马不停蹄地追逐着爱,即使没有得到爱,但让那个人住在了我心里。后来我上了大学,姐妹们跟我说,饼干你这么漂亮,一定要好好恋爱一场啊。
我找不到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了。当时身边追求我的男孩并不少,也有条件不错的。有个男孩送花给我的次数差不多快赶上我上课次数了,但我还是不为所动。姐妹们都问我怎么了,我什么都没有说。
我还是爱看书,连续几天不出门赖在床上看那些令人心动的故事。在书里,我完成了一场又一场的恋爱,只不过转换了不同时空。后来我又爱上了看电影,泡咖啡馆,怎么说呢,文艺女青年的路我几乎都走了一遍,而且至今还在这条路上游荡着。
有时候我觉得,我是不是过于强调感觉,强调内心世界了。因为这让我和身边人有点格格不入。你看她们很多人恋爱、分手、又恋爱、又分手,爱得死去活来的好几次,只有我原地踏步。看着我天天一个人走来走去,有人怀疑我是不是对女生感兴趣,每次我都苦笑说,是啊是啊。
那时的梦里,男主角也多是他。想知道他怎么样了,有没有想起那个天天低着头的课代表。后来我听同学说,他结了婚,有了孩子,身体也发福了。还没听完,我就让同学闭嘴。我不想听到这些,我希望一切都不变。
完美主义者往往都不太幸福。
我承认,我把一切想得过于完美了。可是阿德,现实如此残酷,我没有能力改变,我能做到的,也许只有守住内心,争取眼前的这一点完美吧。
后来我大学毕业了,仍然一个人。我也从花季少女慢慢过渡到了剩女行列。身边人开始觉得你岁数小,觉得不搞对象眼光高,后来也就真的着急了。尤其是我妈,说朋友家的女儿都生完孩子上班了,你怎么连个对象都领不回来呢?她甚至教我怎么打扮,想带我去买些性感点儿的衣服。可是阿德,我就喜欢T恤衫加牛仔裤,这是我自己的风格,如果为了一个男人卖弄风骚,我做不到。你看,我的自尊又爆发了,呵呵。
外界环境会蚕食我们的坚持。如同逆水行舟,你没力气把住舵,那就顺流直下。
去年“十一”,我遇到了大可。我们是KTV认识的,那是朋友为我安排的一次相亲。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也不反感,就像是杯白开水。
后来我就把他忘了。直到那年光棍节没有人陪我,我无所事事在网上聊天,突然发现他在线,就留言祝他节日快乐。然后他问我最近如何,我说一个人,怪寂寞的。他马上给我打来电话,带我吃了晚饭。那阵晚上刮大风,他还给我多带了件外套。
也许就是这个举动让我决定和他在一起吧。白开水是没有味道,但是人渴的时候,第一反应还是会想到它。我们俩恋爱了,他没有表白,我也没有答应。可我能感觉到大可牵我手、吻我、拥有我时的紧张,可我不知道怎么了,这些动作都被一笔轻轻划过了,没有任何的惊喜和心悸。
不可否认,大可对我挺好的。好到后来让我一直在质疑自己,为什么碰到这么靠谱的对象,为什么感动不能进化成爱,然后坚定地走下去。我上班离家远,他就凑钱买了辆车,天天送我上下班,我睡得晚,又爱胡思乱想,晚上总是失眠,他就给我磨黑芝麻粉。我说超市有卖的,他说自己做的放心。我看着他笨拙得撒了一地,头上身上都是的样子就想笑。
有人说,找个你爱的不如找个爱你的。这让我尝到了甜头。朋友知道我恋爱了,都恭喜我,也羡慕我,说大可对你真好,出门都帮你带着手套。
可你不知足,那个自尊心又在蠢蠢欲动了吧。
夜深人静我也经常想这个问题,觉得既悲伤又羞耻。羞耻自己为什么对这样一个男人了无兴趣,甚至在床上我都不愿意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也悲伤自己的选择,为什么要用一个不爱的人填充自己寂寞的心。
我甚至给了自己一个时间表,把恋爱看做实验。如果没有分手,那么我就和大可在一起,如果分手了,那就证明我的自尊还是那么强大。
我把最后期限定在今年十一月。我一直怀着这样的想法,想提出和他分手。毕竟大可年纪也不小了,他是认真的,认真得让我胆怯了。
可我不知道怎么提出来更合适,是在饭桌上,沙发上,还是床上。这些地方都留下了我们的痕迹、气味和头发。特别是今年的光棍节又到了,我能感到每逢这个时候一个人的绝望感,就像是下水道里的水藻,散发着淡淡的腥臭。一个人,永远没有指望的生活,我真的怕了,我害怕回到一个人吃泡面的日子,一个人被锁在门外的日子。我需要一个男人。
光棍节那天,我和大可去了酒吧。这本不该属于我们的节日,大可却希望我们能庆祝一下。是啊,恋爱一周年的日子选在了这天,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开了一个玩笑。
我看到了无数寂寞的脸,还有那些妒忌的表情。我想笑,觉得可笑,因为我的心里不也跟他们一样,长满了寂寞。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我成了夜场里的精灵,大声叫嚣:大可,你爱我吗?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大可抱着我,说我醉了,阿德,我没醉。
可我心累了。从酒吧回来我一直在发烧。我希望这场病来得更猛烈些,让我彻底烧糊涂,或者烧清醒。大可害怕,拉我去医院,我说我在赎罪。
我觉得自己很贱,一边享受大可带给我的安定生活,一边强调自己是多么有自尊心。真是有点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路数了。阿德,你骂骂我吧。
闪存现场
阿德:除了爱情小说,你看过现实主义题材的吗?
饼干:书柜上都是爱情小说,我自己就是为爱情而生的。
阿德:很多爱情小说都是悲剧收场,你介意自己的爱情也是如此吗?
饼干:原来想过如果那样就好了,爱情得到升华,变得无私。
阿德:比如大可明天就要和你分手,然后你被毁容?
饼干:……太狠毒了,我不能想象……
阿德:小说是吃饱了之后可以看两眼的生活调剂,就像是味精,当不了粮食。先把自己活明白了,再谈爱情也不迟。这些道理你现在不明白,我也不指望你以后明白,大可明白就好。
【阿德说】
现在很多人打电话发邮件求骂求侮辱,可阿德不想这样做。一是费力气,二是没必要。只要你愿意在家裸睡,而不是在公园里裸奔,一切都在接受范围之内。
其实没羞没臊厚脸皮,是这个世界的最佳生存法则,因为那样容易放下坚硬的自我,完成些合理妥协。生存如此,感情也如此。追求完美爱情的人,就像是得了洁癖,如果不掉进粪坑里一次,或者找心理医生聊聊,最终只能是看谁不顺眼,想想还是回火星算了。
你说自己活得艰难,不知道如何选择,可我倒觉得你过得很好。特别是在和男友处关系时的分寸拿捏得非常到位。现在很多小姑娘看见了心仪对象就拼命抱大腿,这让很多男人觉得你瞬间不值钱了。感情也是供求关系,你给得不能太少,少则寡味,也不能太多,多则腻味。不管是床上还是床下,你的这种点到即止的举动,倒是能唤起男人的征服欲。特别是在光棍节这个人神共愤的日子里,竟然去酒吧里晒幸福,这样的调情,哪个男人受得了呢?
简单说来,你对完美的追逐乱你心神,可你的理智也让你的很多行为趋于合理。是选择执著于内心需求,还是按部就班地幸福下去?我觉得还是后者吧,从此小公主和小王子一起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
毕竟这么多年,你都没有去看那个老师一眼。你的软弱决定了你做不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认命守住眼前的幸福,不失为聪明人的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