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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患上乳腺癌并进行过手术的她,眼下仍在进行放化治疗。在病魔的摧残下,她并没有表现出多少痛苦,而是呈现给大家乐观和顽强,甚至令常人难以想象地忘我工作。她,就是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助理检察员张思慧。
做学习标兵当办案能手
2004年刚到检察院,张思慧被分配到公诉科工作。为了早日能胜任工作,她把学习当作第一需要。2006年,她开始准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此时她的女儿只有几个月大,丈夫在外地打工。白天忙着办案,晚上回到家里还要照顾孩子,看书往往要到晚上10点以后。凭着顽强的毅力,她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11年5月,她通过主诉检察官的资格考试,被聘为三级主诉检察官,成为该院最年轻的主诉检察官。
2010年3月,她承办了焦某故意伤害一案。阅卷中,她了解到被告人焦某见其父与同村村民郭某发生争执,因担心其父吃亏,在背后用砖头将郭某打伤。焦某系在读大学生,在校表现一直很出色。审查中,张思慧考虑到双方没有积怨,焦某系初犯,悔罪表现明显,遂向院领导反映情况,建议启动刑事和解机制。她多次与焦某家属及所在村村干部联系,并与法院承办人一起到焦某所就读的北京某大学走访。最终区法院根据焦某的实际表现,依法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焦某为此得以重新回到校园继续学业。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张思慧先后被评为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在近日被推荐为天津市优秀青年卫士。
微笑对病魔“玫瑰”永绽放
正当张思慧人生走向成熟,事业大有作为的时候,无情的癌症病魔悄然向她袭来。
去年8月,她发现身体异常。到了年底,痛感越来越强,医生要求她立即休息,但她怕影响科里的工作,因此一拖再拖。直到今年5月底,胳膊出现肿痛,已影响到打字录卷了,她才在领导的催促下住进了医院。检验报告竟是乳腺癌……
当时张思慧30岁生日还没有过。面对前去探望她的姐妹们,她说:“生命的长短由不得自己,但选择怎样活,我能做主,我相信自己能行。”忍受着肉体折磨和心灵煎熬的她,手术后不到两个月就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一边接受化疗一边继续自己钟爱的检察事业。本报记者王学军通讯员朱建军张 宁徐建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