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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交管部门在京津塘等高速公路实施整治“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严查超速和疲劳驾驶集中行动。11月1日起至昨天,半个月的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交通违法150415起。其中,超速行驶91490起,客车超员89起,货车超载285起,疲劳驾驶324起。
昨天,交管部门在最高限速每小时110公里的京津塘高速公路120公里处增设流动测速点位严查超速交通违法。10时,最先被手持测速仪抓拍到的第一辆“冀”字头牌号小客车超速。图像显示,该车经过该路段时速为每小时132公里,超速20%。测速点值勤交警表示,该路段有4条车道,路面宽阔、视线良好,易发超速交通违法。京津塘高速公路沿线设置了多处固定雷达测速设备,部分易发交通事故路段也增设了流动测速点位,每天流动测速至少6小时以上,能瞬间抓拍机动车超速交通违法。
交警京津塘大队副大队长布占明介绍说,高速公路超速交通违法以外地车居多,其中少数为旅游大巴车,多数为小客车。尤其节假日为超速交通违法高发时段,一处流动测速点位两小时就能摄录20余辆超速车。超速交通违法车多为外地牌号车辆,因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外地车在津交通违法不会受罚。而目前全国各地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已逐步联网,只要有交通违法,无论哪里的车都要接受处罚。
因高速公路车流量大且车速快,整治处罚超速交通违法主要通过测速摄录非现场处罚,包括固定雷达测速仪测速和流动警用手持测速仪测速。交管部门表示,高速公路查处超速20%交通违法居多,摄录超速交通违法固定证据后,会邮寄交通违法处罚告知书给违法者;而对外地超速违法车辆,则会把交通违法汇转至违法车辆登记地,再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罚。超速20%以上、50%以下,罚款200元;超速50%以上则罚款1800元,并吊销驾驶证。(记者冯琳通讯员杨毅王栋)